2008年1月17日

關於*旅行*

2005年,我自喻為像贏得電視台一筆藝術獎學金,出行歐美亞洲,藝行四方。旅途上,我的身份是電視節目的資料搜集員,負責跟不同藝術單位聯絡、安排訪問、做訪問、教主持人做訪問、跟導演一起思考拍攝內容的宏旨(否則被捱批公審)、飛紙仔給主持人做par、執主持人的懶音、承受主持人的臉色、買早餐、mark連戲衫……。對於「多姿多采」的multi-task公幹,我一句怨言都沒有,因為我有機會親身參與威尼斯雙年展、愛丁堡藝穗節;在平日嚴禁攝影的Bilbao Guggenheim和MoMA影相,看到實物原大的Richard Serra和Eva Hesse的雕塑;跟在Gilbert&Geroge後面追星,偷聽Guerrilla Girls做訪問;認識了更多更多有趣的藝術家的視野,和他們身處的世界的狀況。

沒有比寓興趣於工作更加有意義、更有啟發性。

頒獎禮金句:多謝港台!

明白事理的人,都會懂得感謝。偶爾,我把旅途上的見聞寫成文章,在報紙刊登,如果時機可以配合的話,我會盡量註明那是因為港台拍攝的關係,情況一如寫論文註明引用出處一樣,也不是有什麼難度的功夫。

事到如今,我為節目預備的資料和付出的心力,白白成為了別人耳聞目見的「見聞」;一件有意義、使命和責任的工作,白白成為別人浪漫地浪蕩過的「旅行」。我翻開別人的新書,看著他在部份章節侃侃而談藝行四方的遊歷,說起來毫不希罕,骨子裡卻不敢不說難忘。他更加把公幹的性質抽離出相關文章,又把攝製隊說成是「朋友」(噢,我不敢高攀)。這是一種何等樣的經驗販賣?哪門派的機會主義?怎麼樣的自我促銷?

我倒想起了,自己在旅程中的雀躍,往往與主持人的抽離隔隔不入。沒有什麼藝術品會令他興奮,沒有一個藝術節他不會批評,沒有一個城市會特別得到他的寵幸──沒有拍攝的日子,他還是寧願留在酒店房間觀賞手提電腦播私伙DVD,都不會往外頭去感受感受。一個我認為是基於缺乏美感教育和文化深度而以犬儒的態度掩飾著自己的無知的一個文化節目主持人卻寫出了一本關於旅行的書!

這就是我所看到的,關於別人的關於旅行。

這篇短文或許遲來了兩年。多謝才子,令我甘願冒著犯下*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之罪名,都要把關於旅行的我的版本,毫不矯飾地,過火坦白地寫出來。

2 則留言:

匿名 說...

程程,你說的才子就是電視上見到的那位王X興嗎?
利字當頭,掛羊頭賣狗肉的厚顏人比比皆是,一個招牌掉下來死十個八個,雖然我都可能是其中之一。不過,他口口聲聲「曲線救文學」,原來就是盜用別人的東西說成是自己的,這種一點風骨都沒有的人,我才不願與之相提並論,說自己是其中一個被招牌壓死的人…

匿名 說...

公開揭發他吧。

kit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