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3日

The Grand Victoria Hotel, Central, HK


是什麼人在監倉的牆壁與床板上潦寫片言隻語的憂悶?
(謝謝細心的L將它拍下來)

1998年,墨爾本藝術節。平生第一次的海外採訪。

當時的墨爾本,文化地標Federation Square還未建成。主要藝術場地都在河畔,例如Victoria Arts Centre,旁邊是大型商場,聽說是政府刻意規劃,藝術與商業互惠互利。

那年藝術節,有一組visual art programme。包括行為藝術、裝置及其他媒介的視藝作品,集中在一所閒置的裁判處兼拘留所內進行展覽(The Old Magistrates' Court and the City Watch House,1997年被RMIT賣下)。在其監倉、法庭、以及古蹟內的不同空間,都可以找到site-specific的作品:蔡國強的現場煙火裝置變成一個錄像裝置,投射到一個法庭的四堵牆上,爆破聲效在場內響過不停;依稀還記得一個行為藝術是這樣的:藝術家跪在長廊上,兩邊是空空的監倉;他在地上用白色粉筆不停寫字,像罰抄;走廊盡是他的悔過書。

參觀者走遍整楝建築物,有如踏上一次旅程,是歷史的,也是藝術的。

星期天身處域多利監獄,我便想起當年的墨爾本。

是那一個展廳放上一本五十年代懲教處職員的更簿?翻開一個對頁,我們看見有一個人,每天用一頁紙的空間,整齊地用打字機打出自己的routine報告:四時三分,我開了燈。四時十五分,我關了燈。四時十六分,我走到二樓。四時十七分,我找電筒。四時十八分,我找到兩個電筒……。如果它不是更簿,就是一份非常精細的conceptual art work了。

墨爾本還有一個Old Melbourne Goal,也是監獄。上次沒有機會逛逛──它是開放給公眾參觀的古蹟,而且有「駐場」表演,融入古蹟歷史以及戲劇藝術;還有在倫敦盛行的旅遊熱賣Historical Walk,都可以在這所監倉內找到,由導遊帶領參觀者走在古蹟內尋幽探秘聽鬼故。

域多利都可以這樣嗎?

將域多利變成美利樓般的餐廳,那才是最令人心寒的鬼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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